第67章
皇只是禁了他的足,让他回家面壁思过,等真.相大白后还他清白,可他还是气的想砍人。 他这前半辈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何曾这般憋屈过? 到底是哪个兄弟敢这么对他下死手?千万别被他抓出来,不然千刀万剐都难以抵消他心头的怒火! 夜深人静时分。 黎晏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三皇子府,趁着三皇子呼呼大睡之时,摸走他随身携带的钥匙,然后用同样的办法把他的私库洗劫一空。 本来还想找点罪证,早点灭了他,倒是没想到三皇子为人非常的谨慎,搜查了半天都没找到。 黎晏把洗劫来的财宝全部赠送给了慧觉,他想拿去帮助赵沉寂也好,还是给佛祖重铸金身也罢,这些都跟他没有关系。他在皇觉寺修养了几个月,沈七宝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便打算带着他离开京城这个是非之地,反正三皇子死定了,与其一刀捅死他,让他死的痛快,不如就这般钝刀子割他的肉,让他生不如死。 沈七宝一直惦记着去塞外看风景,如果不是想临走前坑三皇子一把,俩人早就走了,这会儿事情办的差不多了,黎晏也打算动身了。 临走前,黎晏去找了一趟赵沉寂,用账簿的恩情让他把三皇子的命留给他,沈家那么多的人命,总归是要让沈七宝亲自动手才能解恨。 * 俩人从京城出发,直奔塞外,路途遥远,偶遇一队过往的商队,沈七宝觉得俩人赶路没意思,便找了商队的领队商量,给了点银子,加入他们,白天商队里的商人给他们俩讲多年来的所见所闻,听的沈七宝一阵唏嘘,晚上一大伙人围在篝火前吃着从山野里打来的野味,品着从未喝过的烈酒,迷离之际,跟着这群爽朗的汉子围着篝火起舞,唱着连他自己都不懂的调子。 他醉醺醺的倒在黎晏的怀中,在商人们的起哄中被黎晏拦腰打抱回了休息的帐篷。 “……子,我、我、我好、高兴啊!”酡.红印在他的两颊,漆黑的眸子泛着氤氲的雾气,里面是从未见过的神采和振奋。 “高兴便好。”黎晏嫌弃他一身的酒味,这小傻.子怕是没喝过酒,一杯烈酒入喉后,整个人疯疯癫癫的。 沈七宝撅着嘴,不高兴道:“你、你肯定、肯定在心里,心里嫌弃我,不过……”说着,他翘.起嘴角,眉眼弯成一道月牙儿,“我很、很高兴。”真的很高兴啊,这种生活,是他从未想过,也不敢想的。他也很快活啊,因为身边陪着他的是他最爱的人,高兴了可以肆无忌惮的抱着娘子,不高兴了,也可以撒娇的求抱抱。不用顾忌繁文缛节,也不用在意旁人的目光,想怎么抱就怎么抱。想怎么亲就怎么亲! 跟着商队,俩人的步伐便慢了下来,跟着见多识广的商人领略一路的风光,听着他们不知道从哪听来的唬人传说和历史。 商队紧赶慢赶,半年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刚入塞外边城,沈七宝就被这一片荒芜和广阔的沙漠给震撼住了。在这个远离繁华喧嚣的边塞,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铃起舞,日近黄昏时,沙漠呈现一派金黄,场面甚是壮观,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波浪,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 看的沈七宝久久不能回神。 相对震撼的不知所措地沈七宝,黎晏感觉有些不太好,他寄身的本体是狐狸,狐狸怕热这是常识,这地方不但热,还很干燥,水在这个地方,那是比黄金还要贵重。 沈七宝有些遗憾,但他是个体贴的好夫君,知道自家娘子身体不适,俩人没有细细领略,只是看过一场日落后,便开启了下一站。 下一站是广阔无垠的大草原。 原本沈七宝打算见识过沙漠后,便去江南定居,可那些商人说大草原的风景也很美,讲的他心.痒难耐,忍不住磨着黎晏想去大草原。 比起沧桑的沙漠和连绵起伏的沙丘,充满生机的大草原显然更符合他的审美,这里的平原一望无际,旷达的蓝天,飘渺的白云,没有一丝杂志,仿若伸手,便能触到天边的云彩。 有那飞奔的骏马,热情的牧民,回味无穷的奶酒,还有从未吃过的美食,都叫他留恋不已。 三年匆匆而过,就在沈七宝恨不得常驻时,黎晏收到了赵沉寂传来的消息。 三皇子造反被擒了! 黎晏拖着恋恋不舍的沈七宝回到京城,甫一进入城门,就被京城那不变的喧嚣给勾起了以往美好或不好的回忆。 黎晏去找赵沉寂,沈七宝回了一趟沈府的旧址,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古代讲究风水,这里曾经发生过大火,又死了不少人,短时间内,怕是没人会买下此地,建成住宅。 沈七宝想把这块地买回来,说来说去,这里终究是他的家。 他跟黎晏提了一下,黎晏没拒绝,找赵沉寂帮他把地买了回来。 皇子之间的争斗也近尾声了,赵沉寂这几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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