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人们都兴高采烈地和贺明珠打招呼,还有人跟在贺明珠身后,一路把她送到家门口。 贺明珠一夜之间成了矿务局的大明星,人人都想认识她,人人都想看看她长什么样。 也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想看看这姑娘是不是长得虎背熊腰、胳膊上能跑马,一拳就能打得持枪悍匪找不着东南西北。 伪·金刚芭比·贺明珠顶着群众们热烈的目光,艰难地穿过家属区,回到了家。 等关上院门,贺明珠一转身,抬头就看到几个小屁孩爬到附近的树上,冲她嘿嘿地笑。 贺明珠好气又好笑,故意冲他们挥挥拳头。 “再不下来,小心我上树收拾你们!” 贺明珠名声在外,小屁孩们你推我挤,忙不迭一扭一扭地爬下了树。 屋里的齐家红听到声音迎了出来,子弟小学放暑假,她每周去学校值一天班,其他时间都在家里。 “明珠,公安以后还要你再去做笔录吗?” 贺明珠说:“应该不用了,副局长还说市里要表彰我。” 齐家红露出一个笑,理所当然地说:“你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抓住了全国通缉的抢劫犯,当然应该表彰你。我看不止是市里,就算是省里、中央也该表彰表彰你。” 贺明珠笑道:“是不是还要全国巡回演讲,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啊?” 齐家红很认真地想了想,说:“这是当然的啊,就是太累了,还耽误你的学习……要不和政府商量商量,安排在暑假这段时间行不行?” 大嫂也太可爱了吧! 贺明珠忍俊不禁,摆摆手,走到大屋门口,深吸一口气,掩着鼻子拉开了屋门。 炕上躺着两只伤员,左边是贺明军,右边是徐和平。 贺明军是脑震荡,不算严重,就是在刚醒来的时候出现了短暂的逆行性失忆,忘记了晕倒前发生的事情。 当时吓得贺明珠还以为二哥也重生了,绕着圈子问他后世的事情,以此来判断他来自哪年哪月。 不过幸好,贺明军很快恢复了记忆,他没重生,只是单纯的脑震荡而已。 医生说他需要静养,加上脑震荡造成的恶心、眩晕和呕吐,他只能蔫蔫地躺在炕上等恢复。 徐和平就麻烦多了,他肩膀上被通缉犯用三棱刺刀开了个洞,失血过多,一度陷入休克状态。 幸好当时那个参加过民兵训练的饕餮懂一点战场急救,抽出皮带死死捆在徐和平的肩膀上,止住了出血。 郝家村的人闻声赶来,进了饭店就看到满地的血,还有躺在地上、人事不知的徐和平、贺明军以及郝翠兰。 郝村长见状,当机立断让村里的拖拉机手开着手扶拖拉机,送徐贺郝三人去镇上的卫生院、 走到半路时,去分矿求助的饕餮带着矿上的吉普车赶到了,将三人转移到吉普车上,一路风驰电掣,油门都快踩进了油箱。 也幸好这年头汽车保有量比较低,一路上没碰到其他车辆,更别提什么红灯堵车。 原本公交要走两小时的路程,吉普车只花了半小时不到,就将三个伤员送进了本地最先进的矿务局医院。 矿务局医院早已接到分矿打来的电话,医护人员严阵以待,推着手术床就把徐和平送进了手术室。 没有明显外伤的贺明军和郝翠兰则被送去拍X光,检查是否存在骨折。 幸运的是,两个人都没有骨折。 资历最老的医生诊断后,确诊贺明军是脑震荡,郝翠兰是软组织挫伤,并收入院进行治疗。 徐和平的手术也很顺利,主刀医生是从越战退下来的军医,擅长治疗三棱刺刀造成的开放性不规则伤口,如果是普通医生,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虽然处理过程有点简单粗暴,呃,或者说,相当的简单粗暴。 主刀医生在麻醉没生效时就一刀划开伤口,手伸进去捏住血管止血,疼得原本半昏迷的徐和平“嗷”地一嗓子就弹起来,被医护们七手八脚地按在了手术台上。 不过效果是好的,伤口被止住了血,被划得像破布似的肌肉也被一层层缝合起来。 除了皮肤上留下一道疤痕外,并不影响肩膀的正常活动。 伤员们伤愈后,郝翠兰和贺明军先后出院,分别回家修养;徐和平出院最晚,也是唯一一个无家可归的,被贺明珠捡回了家。 她把大屋腾出来,大哥和伤员们睡一间,自己则和齐家红一起住在小屋。 这下,大屋成了男生宿舍,小屋成了女生宿舍,泾渭分明。 贺小弟偷偷来找她撒娇:“姐,我能不能和你睡?” 贺明珠就问他:“为什么呀?小屋住的都是女生,你也要做女生吗?” 贺小弟包子般的小脸皱成了一团,可怜巴巴撅着小嘴。 “大不了就做女生!” 贺小弟委屈地说:“大哥二哥还有和平哥,他们三个晚上睡觉打呼噜,脚还臭!他们还喜欢拿胳膊腿压着我,我动都动不了。我不管了,我就要做女生!” 贺明珠喷笑,笑完了在小屋空地搭了个小床,爱护一下家里唯一的儿童。 当她拉开大屋的门时,下意识捂住了鼻子,站在门边,让室内外空气流通一会儿。 也难怪贺小弟不肯继续睡大屋,这屋里的男人味儿实在有些过于浓郁了些,呛得人一跟头。 等味道散得差不多了,贺明珠才走了进去。 徐和平躺在炕上,举起没受伤的那只胳膊,有气无力地嚷嚷: “小老板是你吧?我猜肯定是你,一般人不会进门前还要通五分钟的风,我为店里流过血!我为老板负过伤!你不能这么对待伤员!” 贺明珠说:“伤员也不能不洗澡吧?” 徐和平厚着脸皮说:“医生说了,伤口结痂掉落前不能沾水,我这是听医生的话~” 贺明珠吐槽:“你是一侧肩膀受伤,又不是全身不能动,用湿毛巾擦洗一下很难吗?” 徐和平娇弱地来了一声:“啊,我头晕,失血过多,没有力气,站不起来……” 贺明珠:“……好,那我给你补补血,今天继续喝猪血大枣汤,吃炒菠菜和卤猪肝,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你的血气都补满。” 徐和平沉吟:“能不能换道菜?猪血猪肝菠菜我都吃腻了,来点清爽的怎么样?” 贺明珠暴起,一指头敲他脑门上 “清爽你个头!” 贺明军在旁边听得直笑。 他现在脑子还是晕乎乎的,笑也不敢用力,生怕又抻到头上的哪根筋。 “行了,你就放过他,也放过我吧,这段时间的药膳吃得我俩都受不了,咱们能不能来点家常的?” 贺明国从外面进来,拧了拧手里的湿毛巾,粗暴地给两个伤员挨个擦了一把脸。 “伤还没好就惦记上点菜了,什么时候能自己下炕吃饭,什么时候再说吧!” 这段时间一直是他在照顾贺明军和徐和平,一矿领导体谅他家里出事,特意给他放了一周的假。 贺明国住进大屋,没白天没黑夜地照顾两个伤员,比下井挖煤还要累。 可听到贺明国的话,徐和平用没受伤那侧的肩膀发力,挣扎着从炕上爬起来,当场给大伙儿表演了一个下炕吃饭。 贺明军也小心翼翼地翻身,在尽量不大幅度晃动脑袋的前提下,动作缓慢地挪下了床。 贺明国天天给炕上的两个伤员端茶送饭,还要扶着人去上巷口公厕,干遍了老妈子的活儿。 如今却发现这俩家伙居然为了口吃的,现场给他表演一键痊愈。 “好啊你们,还敢骗我!” 贺明军与徐和平对视一眼,沉痛地说:“大哥,倒不是故意骗你,实在是猪肝吃多了受不了。小妹做的猪肝再好吃,也禁不住顿顿都吃啊……” 贺明珠疑惑:“还好吧,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也就是炒猪肝、卤猪肝、煎猪肝、炖猪肝、熘猪肝、猪肝汤……而已嘛。” 一串菜名报完,全家连狗在内,通通都大头朝下栽倒在地。 贺明国坚强地爬起来,说:“要不还是给他们吃点家常菜吧……” 俗话说得好,头伏的饺子二伏的面。 过了头伏,天气一日比一日炎热,正好来上一碗清爽而又滋味丰富的炸酱面。 自从开了饭店,贺明珠经常在给店里采购调料时,顺便也给家里备上一份,什么时候想吃都方便。 家里调料准备得充足,这炸酱面做起来就更精细。 贺明珠在锅里放入五花肉切成的肉丁细细煸炒,直至肉丁中水分被炒干,肥肉里的油也被煸出,只剩下一粒一粒的小肉粒。 接着倒入大豆酿的黄酱和面粉发酵的甜面酱,小火慢炸,油与酱相融合,每一颗肉丁都裹在浓厚的酱汁中,吃透了酱香,从寡淡无味变得满口醇香。 复合了两种酱的炸酱在醇香中透着鲜甜,不咸不淡,口感极佳。 夏天蔬果多,许大舅听闻贺家饭店遇袭,连夜赶车来探望,还送来好几筐的新鲜蔬菜,以及一对自家养的老母鸡,让外甥们补补身体。 老母鸡被贺明珠炖成了鸡汤,全家上阵,两顿就吃得干干净净。 蔬菜里有水当当的小萝卜,有顶花带刺的嫩黄瓜,以及胡萝卜、鲜毛豆、芹菜,还有自家发的豆芽,正好用来做炸酱面的菜码。 院中阴凉处摆上桌子,一碟碟的颜色鲜亮菜码放了一圈,最中间的是一小盆颜色棕亮浓香的炸酱。 面条是贺明珠手工抻的,半粗不细,抖干净了面粉,现吃现下锅,用长筷从沸腾的汤锅捞出来,一小团面乖乖盘在碗中。 贺明珠一手托着碗,一手舀了一小勺炸酱,又将桌上各色菜码夹了一遍,橘红的萝卜丝、嫩黄的黄瓜丝、青绿的芹菜丝以及银白的豆芽,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她把拌好了的第一碗炸酱面递给了徐和平,他用没受伤的右手抓着筷子,拌匀了酱,迫不及待就往嘴里送。 唔,就是这个味儿! 炸酱醇厚中透着丝丝鲜甜,吃起来一点都不齁,面里点了几滴醋,一点醋香更衬托出酱的浓郁。 刚出锅的面有些烫口,可拌进凉丝丝的菜码后,吃起来熨帖多了,面条的韧劲,加上菜码的清脆,口感丰富极了。 这段时间吃的都是滋补疗养的病号餐,好吃是好吃,但味道太厚重,加上天气炎热,活动量不足,吃多了有点顶得慌,看见咸菜帮子都想啃两口。 当吃到这一碗炸酱面,一瞬间,这段时间内的肠胃郁气一扫而空,只觉两腋生风,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 徐和平三口两口吃完一碗面,毫不客气把空碗往贺明珠方向一推。 “小老板,再来一碗!” 贺明珠似笑非笑看他一眼,端起碗,起身去厨房捞面。 贺明军用胳膊肘戳一戳徐和平,低声道:“喂,还小老板呢。” 徐和平反应过来,老脸一红,等贺明珠端着碗回来时,重又拌了一碗炸酱面,他接过碗,嗫喏半天,来了一句:“谢谢贺……嗯……谢谢明珠……” 贺明珠挑眉,潇洒道:“不谢。” 此时的郝家村。 一个推着辆破二八大杠的男青年来到了了分店门口。 他把车靠在墙边,拉了拉饭店的门,没拉开。 接着他又绕了饭店一圈,寻找其他可以进去的入口,也没找着。 男青年不肯放弃,扒在玻璃窗上,两只手挡住眼睛两侧的光线,使劲往屋子里瞧。 附近的土狗见来了个生人,观察片刻后,见他居然敢绕着鸡屁股圣地不走,一副居心不良的模样。 村狗们纷纷狂吠起来,隐隐呈包围状向男青年围了过来。 男青年一慌,拿起车上挂着的挎包,朝着狗群挥舞,试图吓退它们。 “走开,走开!” 但他的动作不但没能吓住这群身经百战的村狗,反而还激起了它们的凶性。 几个体格大的村狗跃跃欲试,俯低身体,时刻准备着扑上去给男青年一口。 危急时刻,附近住着的村人听到狗叫赶了过来。 “你是做甚的?来饭店想干啥?!” 男青年已经被狗追得站到了饭店门口的大石头上,狼狈不堪地说: “老乡,帮我把狗赶走,我是记者!” 第95章 分店的新伙计 郝家村大队部。 男青年戴着眼镜, 双手交握,有些紧张地坐在简陋的办公桌后,眼巴巴看着对面的人。 “老乡, 你看了我的记者证, 总该相信我是记者了吧?” 郝家村文化水平最高、初中毕业的大队会计放下手中的证件, 狐疑地说: “你真是记者?那小本本上咋没有大红章?没有章咋证明你是记者?” 男青年急忙将盖章页翻出来, 递给大队会计, 说:“这个凹下去的钢印就是公章。” 大队会计举起记者证, 对着光看了看,摇摇头说: “没有见过, 哪家的章子这么怪, 还钢印, 你该不会是哄俺们的吧?” 男青年无奈地说:“要不然您给县委办公室拨个电话吧, 他们总能证明我的身份,我就是从县里骑车过来的。” 大队会计怀疑地上下打量男青年,心想骗子胆子再大,也骗不过县委吧。 难道这个灰头土脸的小青年还真是报社记者?就是在报纸上写文章的文化人? 但话又说回来, 哪个记者会骑辆破二八大杠就来村里采访? 都说地委书记小轿车, 县委书记大吉普, 公社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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