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枪吓退了几头野狼,他乘机将贺父拉上马,带着他回到自家蒙古包。 因着这份救命之恩,贺父经常带着烟酒礼物去看望牧民大爷,双方结下了深厚友谊。 后来贺父被调回乌城,也经常互相写信,寄送东西。但由于牧民逐水草而居,牧民大爷家蒙古包的地址每年都在变,贺父也搬了几次家,导致双方失去了联系。 没想到由于贺明军和贺父长得相似,认识年轻贺父的牧民大爷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他。 贺明军说:“虽然爸不在了,但我想不能忘了人家的恩情。既然阿布日古大爷来了矿务局,我们一定要尽到地主之谊。” 贺明国点头,认同他的想法。 “家里还有几床被子,再拿上毛巾脸盆暖壶,等下我和你一起送过去。” 贺明珠说:“阿布日古大爷他们远道而来,还要赶一群羊,估计没心思放在吃上,就请他们在店里吃一顿吧,我亲自下厨。” 第二天,在贺明军的带领下,阿布日古大爷一行来到了煤矿人家。 第101章 草原来客(补完) 煤矿人家。 今天为了招待贵客, 特地将闲置许久的屏风取了出来,在店内隔出一片独立空间。 阿布日古大爷一行人依次在大圆桌上落座,陪坐的是贺明军、贺明国和齐家红、贺小弟。 贺家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贺父的老友, 虽然此前从未谋面, 但草原人的豪爽与大气, 让双方很快就抹平隔阂, 熟稔地聊成一片。 阿布日古大爷感慨地说:“没想到当年与贺安达一别, 居然会成为我们之间的最后一面。要是他现在还活着该多好, 我们还可以坐在一起吃肉喝酒。” 贺明国给阿布日古大爷倒了杯茶,安慰道:“我爸要是知道您来了矿务局, 他一定会很高兴。当初他在口外的故事, 给我们讲了许多次。我们家的孩子虽然没去过草原, 但从小就向往骑马、放羊、打猎。如今我们两家又联系上了, 也算是圆了我爸的一个心愿。” 阿布日古大爷呵呵地笑,以茶代酒,和贺明国碰了一杯。 “你们都是好孩子,明军是, 你也是, 和你阿爸一样的长相, 一样的热心肠。” 贺小弟从椅子上跪坐起来, 急切问道:“我呢,我呢?” 阿布日古大爷眯着眼睛端详,恍然大悟道:“你是贺安达的孙子?明国, 你有个好儿子啊!” 贺明军噗地笑出了声,贺明国的脸涨得通红, 忙解释道:“这是我四弟,我们家老小, 今年才五岁,我爸大概没来得及和您说。” 阿布日古大爷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你阿爸寄过来的最后一封信说他终于有了女儿,高兴得不得了,说等她长大了,要带她来草原骑马,我还当你们家老小是个闺女……说起来,你们家的老三呢?” 贺明军接话道:“我妹在厨房呢,她说要亲自下厨做一桌菜来招待您。” 阿布日古大爷推开椅子站起来,连声道:“哦哟,怎么能让小闺女自己做饭,你阿爸看到了要心疼的……我去厨房给她帮帮忙……” 话音未落,贺明珠笑眯眯端着一盘菜走了进来。 “阿布日古大爷,我就是贺振华的闺女,您叫我明珠就好。” 阿布日古大爷急忙从她手中接过盘子,疼爱地看着她,说道:“你比你的兄弟们都漂亮,你就是草原上的其其格,你阿爸活着的时候最疼你这个小闺女,你一出生他就写信给我,还寄来了你的照片……如今你已经长这么大了……” 听到阿布日古大爷的话,贺明珠心里酸酸的。 贺父活着的时候是个有些严肃的父亲,并不擅长和子女相处。 他工作忙,早出晚归,在家的时间很短,大多数时候是贺母照顾孩子们。 再加上女大避父的传统思想,父女间偶尔的聊天也是围绕学业,贺父和贺明珠不算亲近。 贺明珠没有想到,原来对于她的诞生,父亲曾经是那么的欢喜,他的喜悦甚至传到了千里之外的草原上。 如今,借由阿布日古大爷之口,她隐隐约约看到了藏在严肃和不苟言笑下的父爱的一角。 阿布日古大爷还在说:“你的哥哥们怎么能让你去做饭?贺安达看了要心疼的。你坐下,明国,明军,今天的饭你们俩去做,以后也不许让你们妹妹进厨房。” 贺明珠原本心情还有些酸涩,现在却被阿布日古大爷逗笑了。 她笑眯眯地说:“阿布日古大爷,您别担心,我哥哥们没欺负我,是我自己想要做菜招待您。我是我们家厨艺最好的,而且这家店也是我开的。” 阿布日古大爷瞪大了眼睛。 “我们现在吃饭的饭店是你的?” 贺明军笑着接话:“不止是这家店,还有另外两家店也是我妹的。她平时不下厨的,今天是见到了您,心情好才肯亲自做菜。” 同行的牧民惊道:“那抓住通缉犯的也是你?!” 贺明珠大方承认:“对,是我。” 一桌子的牧民集体惊掉了下巴。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的时候就听说,乌城有家叫“煤矿人家”的饭店,店老板活捉了来抢劫的通缉犯。 今天来煤矿人家吃饭,原本是以为贺家人借用了饭店的厨房,没想到饭店居然就是贺家的。 这次来乌城矿务局卖羊,几个牧民原本打算临走前要专程来一趟煤矿人家,见见这位壮士,没成想,壮士本人居然是面前这位大腿还没他们胳膊粗的漂亮小姑娘。 她看起来甚至抓不住一头羊! 阿布日古大爷惊得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你……我……饭店……通缉犯……” 贺家人已经习惯了第一次得知贺明珠就是抓到通缉犯的人的表现,贺小弟悄悄和齐家红说: “大嫂,为什么大家会这样啊?可姐姐不是一直都这么厉害的吗?” 在他眼中,贺明珠一向无所不能,会打败欺负小孩的坏老师,会做很好吃的饭菜,还会解出春晚谜题,会…… 她会的东西太多了,区区一个通缉犯算什么,在他姐面前,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吗? 齐家红摸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同样轻声道:“这就叫做人不可貌相,你以后千万不能光凭表象来判断一个人的本质哦。” 贺小弟似懂非懂。 不管是人不可貌相,还是表象、本质,对于托儿所在读生来说,都太超纲了。 贺明珠给了大伙儿一点缓冲时间,同时示意贺明军给众人倒酒。 “通缉犯的事情等会儿我们可以慢慢说,可菜凉了就不好吃了。阿布日古大爷,你们先吃着,我去厨房准备下道菜。” 她端起酒杯,杯中是浅浅一底子的高粱酒。 这酒不是商店买的瓶装酒,而是从村里买的农户自酿酒,度数高,滋味醇厚,入口烈而不辣。 贺家人不怎么喝酒,这酒是特地为牧民们准备的。他们久居草原,冬天寒冷漫长,喝惯了烈酒。 贺明珠举起酒杯,贺家人默契地同时举杯,就连贺小弟也乖乖用两只小爪子,捧起了倒满饮料的小杯子。 见状,牧民们也都举杯站起。 贺明珠说:“阿布日古大爷,我们两家久别重逢,今天这杯酒是代我父亲敬您的。” 众人皆举杯,饮下这一杯酒。 一杯酒敬完,贺明珠回了后厨,阿布日古大爷叹道:“贺安达有你们这样的儿女,他这一辈子没遗憾了。” 贺明国笑着给阿布日古大爷夹了一筷子菜。 “您尝尝我妹妹的手艺,她久不下厨,至今店里吃过的老顾客还在惦记呢。” 阿布日股大爷从善如流,夹起了碗中的菜。 天气冷,但又没冷到需要生炉子的时候,冷盘吃着肚里凉,贺明珠索性直接上了热菜。 第一道菜是烧茄子。 茄子是时令菜,正是秋天才应季,第一茬采摘的茄子皮薄肉厚,切开瓤里没有籽儿,吃起来口感更好。 挑几个长得漂亮的紫黑色茄子,外表油光锃亮,洗净去把,不去皮,下刀切成厚片,再在茄子片上切上密密麻麻的十字花刀。 在蔬菜中,茄子格外吃油,不放油还不好吃,一锅茄子要放入半锅油。 要不是现在饭店生意好,有钱从黑市上买高价食用油,不然还真不舍得这么大量地用油。 锅中烧油,油热放入改刀的茄子片来炸。不多时,茄子就将锅里的油都吃得七七八八。 随后将灶台的火调小,茄子在锅中慢慢地煸,直至将茄子吃进去的油再煸出来。 锅里的油一进一出,茄子彻头彻尾地吃过一遍油,变得柔软滑腻,但又保持着完整的形状。这会儿再下入调料,撒上一把蒜末,调好味后关火出锅。 虽然只是一道烧茄子,但其中技巧繁杂,不管是刀法还是火候,对厨师的要求很高。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吃过茄子,但没吃过这样做法复杂的烧茄子。 他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茄子软糯味醇,口感肥嫩,虽然是菜,但吃起来却像是肥而不腻的猪肉,滋味厚重,但配上蒜的滋味,又有一种奇异的鲜香味道。 另外几个牧民吃得眼睛都亮起来,直说“赛罕”,也就是蒙语中的好吃。 不多时,一盘烧茄子被吃得干干净净,阿布日古大爷放下筷子,惊叹道:“你们妹妹是怎么将茄子做出了肉的味道?” 贺明国一脸的与有荣焉:“我妹的厨艺在全乌城也是排得上号的。” 贺明军在厨房当过一段时间的大厨,知道贺明珠是怎么做的,就简单说了下烧茄子的做法。 阿布日古大爷听了直惊呼:“一盘茄子要用半锅的油去做,油用得太多了,倒一点点油就很好了。” 贺明军笑道:“这茄子就是要舍得下油才好吃,油放少了就是一股涩味儿,吃起来硬邦邦的。” 阿布日古大爷还是很心疼:“我们随便吃点就好,不要用这么多的油。” 贺明军知道阿布日古大爷这是替他们家心疼,虽然烧茄子好吃,但对于过惯了苦日子的牧民来说,用大量的油来做一道素菜,还是有些超乎想象了。 他也不解释,转移了话题,聊起了草原上的风土人情。 说这牧民们就不困了,从散发着奶臭味儿的小羊羔,到出生后跌跌撞撞跟着马群奔跑的小马驹,再到草原上的黄羊、鼠兔和狐狸,虽然生活艰苦,但依然能从苦中品味出丝丝的甜。 聊得热火朝天时,女服务员端着第二道菜进来了。 她放下盘子,笑着说:“小老板在厨房里走不开,让我把这盘肉先送过来。” 肉是大块的猪肉,肥多瘦少,煮肉的时候用白棉线将肉块五花大绑,牢牢地捆起来。 另准备了一盘蒜末,一盘酸菜末,一盘香菜碎,还有一盘腌韭菜,以及一碟辣椒酱。 待肉块煮熟出锅后,拆开棉线,用锋利的菜刀细细切成薄片,对灯时能照出光影。 白煮肉没有调味,只祛除了原本的血腥味儿,吃的时候要蘸着酱料。 牧民们没吃过这样的白煮肉,贺明军便先做了示范。 碗中倒入酱油和蒜末,再加入酸菜、腌韭菜和香菜,将几片肉放入碗中,搅拌均匀,使肉裹上一层蘸料,最后将沾着酸菜末和腌韭菜的白煮肉送入口中。 猪肉是今天才杀的,肉质新鲜极了,吃起来鲜嫩爽滑,毫无一丝腥膻。 蘸料依个人口味而定,爱吃辣的就多放辛辣的腌韭菜和香辣的辣椒酱,爱吃酸的就多放酸菜末,爱吃香菜的就放香菜,丰俭由人,没有定规。 阿布日古大爷夹了厚厚一筷子的肉片,大手笔的放入酸菜和腌韭菜,肉片在蘸料里打个滚,沾着酸菜和韭菜送到嘴边。 一口咬下去,既有肉香,又有韭菜的辛辣,还有酸菜的浓郁酸香,吃得人胃口大开。 贺明珠知道牧民胃口普遍大,特地照着人数的两倍来准备菜量,但没想到,一大盘肉送上去,没一会儿就吃的干干净净。 田润花走到后厨门口,提醒了一句:“小老板,白煮肉吃完了!” 贺明珠擦一把头上的汗,指了指旁边的锅烧鸡,说:“这道菜好了,你送上去吧。” 鸡是从郝家村买的,这鸡在村里养了一段时间,由笼养鸡变身走地鸡,半肥半瘦,正适合做烧鸡。 杨冬梅杀鸡手法干脆利落,割喉放血拔毛,一整套做完,鸡送到后厨时,体表还留有余温。 贺明珠将鸡去头去爪去内脏后,整只放在酱油中浸泡,直到入味上色后,将鸡捞出来控干水分,放入锅中油炸,炸到鸡皮焦黄。 做好的锅烧鸡外焦里嫩,焦黄油润,劈开鸡架,即使是最里面的鸡肉也吃透了酱油,颜色棕亮,光是看着就让人极有食欲。 一大盘的锅烧鸡送上桌,不用贺明国招呼,草原的客人们已经自觉下筷子。 鸡肉撕成了条,每一条都裹着亮晶晶的油光,吃起来丝毫不干,口味咸香,让人越吃越香。 草原上很少养鸡,大概是因为黄鼠狼、狐狸还有老鹰太多,人类养的鸡就像是野生动物的免费饲料,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叼走吃掉。 阿布日古大爷平时很少吃鸡肉,总觉得鸡肉吃起来干巴巴的,还塞牙,没有羊肉的肉汁丰富。 可这盘锅烧鸡却让他有了不同的看法。 炸过的鸡皮焦黄酥脆,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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