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很少。 贺明珠逛菜场时见猎心喜,大手笔全部包圆。 售货员正愁卖不出去,见有人肯买,也不计较菜票不足,一口气全卖出去,免得放久了腐烂变质。 这个尖椒太辣,不适合用在饭店,平时都是贺明珠自己想吃辣时解馋。 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锅里油烧热,贺明珠将尖椒下锅,滋啦一声冒起白烟,与此同时,热滚滚的辣味冲出了锅。 前厅里的几个人同时被呛得咳嗽起来,忙不迭起身开窗开门,将这股辣气散出去。 还没等他们坐回位置上,贺明珠端着两盘菜出来、 一盘是切好摆盘的原味卤肥肠,另一盘则是辣炒卤肥肠。 她解开围裙,一扬下巴,对众人示意道: “都尝尝。” 第62章 冲刺中考学习小组 这会儿还没到饭点, 店里没客人,只有贺家兄妹和梁志胜、孙向前几个人。 贺明珠话音未落,梁志胜毫不犹豫地冲着肥肠就下筷子。 他上次动作就慢了, 没吃到刚出锅的爆炒猪肝, 一晚上后悔得挖心挖肺, 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所以今天无论如何, 他一定要第一个吃到辣炒肥肠! 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拍, 贺明军已经夹了一大筷的炒肥肠, 二话不说先捞到碗里。 筷子一转,他又去夹卤肥肠, 两筷子下去, 盘中空了一小块。 笑话!他能不知道自家妹子做饭有多好吃吗?平时和家里人吃饭也就算了, 吃多吃少都落在自家人胃里, 今天不知从哪儿冒来的俩小子也想和他抢,做梦去吧! 孙向前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筷子都没拿起来,两盘肥肠已经空了一半, 眼瞅着空盘的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 他转头去看, 是贺明珠。 “想什么呢?还不快吃, 晚了可就没了。” 孙向前原本是不吃内脏的,觉得腥味儿太重,而且口感和一般的肉类很不同, 吃起来有点奇怪。 而且猪大肠这玩意儿说难听点是装翔的,日积月累, 那不得被翔味儿都腌透了? 光是想一想都让人犯恶心,更别说吃到嘴里了。 可这是贺明珠做的。 孙向前硬着头皮, 拿起筷子,捡了盘子边的一小块肥肠,举到嘴边,犹豫再三,以一种视死如归、大不了就吃屎的牺牲精神,眼一闭心一横,囫囵个把肥肠塞进了嘴里。 嘶,好辣! 孙向前本是打算不嚼直接吞的,但肥肠甫一入口,还没等他品到内脏特有的腥味,一股浓烈的鲜辣之味先袭击了他的味蕾。 他的眼睛顿时瞪大,试探性地咬了两口,肥肠口感滑而韧,软糯和有嚼劲奇异地出现在同一个食材上,让人惊异又新奇。 原本担心的腥臭味儿完全没有尝到一点,舌尖萦绕着香辣,刺激得人疯狂分泌口水,来不及细细品尝,三下两下嚼完咽下去。 太香了,在料峭春寒中吃到这样一份鲜辣可口的美食,整个人都燃烧起来,一边辣得直冒汗,一边又想要吃到更多。 孙向前忍不住向辣炒肥肠伸出第二筷,接着是第三筷、第四筷…… 一旦克服了对猪大肠的心理阴影,他连原味卤肥肠也敢于尝试了。 豪气地夹了一大筷子,孙向前想也不想就往口中一塞。 唔,可真香! 贺明珠的独家卤料配方将大肠的异味全数祛除,吃起来一点腥味也没有,只剩下食材原本的美味。 卤肥肠的口感丰腴柔韧,软糯肥润,卤香味儿十足,吃得人满足极了。 猪大肠上褶皱多,但由于肥肠已经卤了一天一夜,卤汁渗透了大场内外的每个角落,咬一口,汁香味浓,越嚼越香,越吃越想吃。 新加入一个抢菜的,盘中肥肠的消灭速度肉眼可见的加快许多。 贺明军吃得多了,对自家妹子自制美食有一定抵抗力,在举箸间歇,还有余力去瞄一瞄身边两人。 而梁志胜已经是完全顾不上了,挥舞筷子如双节棍,吃得头也不抬,一口接一口,被辣的呼哈呼哈直倒吸气,也停不下来筷子。 孙向前含蓄归含蓄,但下筷子的手可一点都不慢,快准狠从一堆尖椒中挑出藏在其中的肥肠圈。 三个正处于最能吃年纪的青壮一齐发力,两盘肥肠很快就被一扫而空,除了盘底残留的一点汤汁,谁也看不出原来菜的模样。 贺大哥下班后将贺小弟从托儿所接到了饭店,贺小弟兴冲冲地往屋子里跑去。 “姐,今天吃啥?” 一句话没说完,他一个急刹车停在饭桌前,看看空盘子,再看看吃得一嘴油光的贺明军几人。 慢慢的,他眉毛耷拉下来,小嘴也向下撇去,眼见是要委屈哭了。 还没等贺小弟酝酿好情绪,贺明珠眼疾手快往他嘴里塞了块肉。 “吃吧吃吧,你这个嘴馋的小崽子。” 贺小弟用力嚼着肉,口齿不清地问道:“姐,这是啥?” 贺明珠说:“这是肥肠头,肥肠上最好吃的一块肉。” 梁志胜听到她的话,忽然想起来贺明珠之前说过的话,指责道:“你不是说你们家不吃猪大肠吗?” 贺明珠轻松地说:“骗你的哦,要不然你怎么会老老实实把猪大肠都洗干净呢?” 她太过理直气壮,梁志胜被噎得没话说,只好另外找茬抱怨:“你偏心!怎么还把最好吃的部分偷偷切下来啊!” 贺明珠斜睨他:“这是我亲弟,我不偏心他,难不成还要偏心你啊?” 梁志胜说不过贺明珠,咳咳两声,转移话题:“还有别的菜吗?我记得麻袋里应该还有猪肺、猪心、猪肚……” 贺明珠说:“有倒是有——” 梁志胜脸上现出喜色,但还不等他高兴,贺明珠接着说:“但我凭什么要做给你吃呢?” 梁志胜一呆。 贺明军在一旁看好戏,顺便拦住了想要说点什么的贺明国。 孙向前一脑子疑问,听这话的意思,做菜的猪大肠是梁志胜拿给贺明珠的?他什么时候给她送了一麻袋的猪内脏?为什么要送给她? 孙向前莫名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贺明珠慢条斯理地说:“论理,我不欠你家什么,你也不是饭店的顾客;论情,咱俩没私交,交情有限,还没好到我要请你吃饭的地步——所以,我为什么要做给你吃?” 梁志胜傻眼了。 他这才想起来,那一麻袋血淋淋的内脏原本是用来吓唬贺明珠的。 只是没想到恐吓道具变美食,他还吃得不亦乐乎,完全忘了初衷。 “我……我……” 梁志胜磕磕巴巴的,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不是来找贺明珠收回中专考试名额的吗?怎么就成了贺氏美食品鉴会? 但该说不说,贺明珠的手艺是真好,吃得他意犹未尽,两盘子的肥肠一小半都进了他的肚子,梁志胜反而感觉更饿了。 贺明国开口了:“好了,梁同学是吧,谢谢你送到家里的内脏,现在菜也吃了,天色也不早了,你看要不先回家吧?” 回家吗…… 恰在此时,贺小弟吃完了肥肠头,哒哒哒跑进厨房,每个灶台都看一遍,又哒哒哒跑出来,问贺明珠:“姐,你还要做啥好吃的?”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干煸猪肺,爆炒腰花,酱香猪心,还有一锅猪肚鸡。” 随着她报出一个接一个的菜名,在场众人听得皆是口水涟涟,恨不能现在就冲到厨房,化身饕餮把全部美食都一扫而空。 贺明国看了看梁志胜,吃饭赶客是不是不太好啊?他反而不好意思继续撵人了。 贺明军没老大那么重的道德包袱,笑呵呵地对小男生说:“行了,不留你了,早点回家吧。” 这话不是对孙向前说的,但这个乖孩子已经自觉站了起来,虽然不舍,但还是准备告辞回家。 梁志胜不想走,他还没吃够呢! 要是从来都没吃过也就算了,他都吃到这等美味了,眼见后面还有更多的好吃的,却要吃不着,这还不如一开始就别让他吃呢! 这家伙心眼多,琢磨是哪儿得罪贺明珠了,可不想也就算了,一回想,那简直处处都是问题。 嗨呀,他怎么就这么没远见呢,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厨子啊! 梁志胜试探性地对贺明珠说:“要不,名额就不用你收回了?” 贺明珠似笑非笑,不说话。 梁志胜又说:“那对不起?我不该之前对你态度那么差,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 贺明珠还是不说话。 梁志胜无计可施,只好耍赖:“再怎么说,那内脏也是我拿来的……让我吃一口吧,求求你了!” 孙向前再一次目瞪口呆了。 啊?他这个同学为了口吃的,可以这么没下限的吗?! 贺明珠终于肯开口。 “你要吃也不是不行——” 梁志胜眼睛亮起来,但心还没完全放下,这次有经验了,知道她的下一句话才是关键。 “从今天起你得好好学习,必须考上中专。” 不是,这姑娘怎么和他爹妈一样啊?! 中专到底有什么啊,为什么都要让他上中专?! 他不知道,梁家父母是本着拳拳爱子之心,为他的前途着想;而贺明珠则是作为一名五星卖家,一心要达成完美的售后服务。 她还想和车间主任梁同志长期合作呢。 说起来肉联厂的好东西可真不少,随随便便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就够她这个小饭店用了。 不管是猪头猪蹄猪内脏,哪怕是一条猪尾巴,在贺明珠手下都能变废为宝,成为店里的招牌菜。 可现在离中考不到半年时间,要是梁志胜没考上中专,只怕她要受粱父迁怒,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就要到此为止。 梁志胜能不能考上中专无所谓,但饭店生意的发展可不等人啊! 要是不趁着现在物资限制供应的窗口期把饭店招牌做起来,将来票证废止、全面放开供应,开饭店的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贺明珠的手艺再好,也会泯灭在众人之中。 她可不想模仿日本的寿司仙人,一辈子守着一家小店,还要自夸什么所谓的“工匠精神”。 窗口期不等人,钉牢肉联厂这条线就显得尤为重要。 贺明珠的要求听着有些奇怪,在场众人都忍不住侧目。 贺明国想说点什么,被贺明军拉住了。 他知道,自家妹子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她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孙向前敏锐地捕捉到关键词“中专”。 又是中专? 他探究地看向贺明珠,没说话,保持了可贵的沉默。 梁志胜一咬牙,先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应承下来:“行,我答应!” 中考是半年后的事,先把这顿饭混下来再说,就算他考不上,难不成贺明珠还能扣着他嗓子眼,让他把菜吐出来不成? 可没想到,贺明珠却说:“光答应可不够,从今以后,你和孙向前每天放学后都来这间饭店学习,我们仨组成学习小组,互帮互助互相学习,直到中考结束为止。” 梁志胜傻眼了:“……啊?” 孙向前也懵了:怎么这还有他的事儿? 第63章 好吃是第一要义! 冲刺中考学习小组的事就这么提上了议程。 之所以要把孙向前拉进来, 主要是贺明珠觉得这孩子人品端方厚道,有他在,不至于传出什么她和梁志胜谈恋爱之类乱七八糟的绯闻。 苍天明鉴, 她真的只是看中了肉联厂的猪头猪蹄猪尾巴, 哦对了, 还有猪心猪肺猪肝猪大肠。 总之, 猪猪全身都是宝, 她爱死猪猪了! 梁志胜自然是不愿意的。 可贺明珠她耍诈! 当梁志胜琢磨要找什么理由把这个所谓的“学习小组”搅黄了时, 贺明珠施施然进了厨房,不多时, 一道又一道的菜流水式地从后厨送到了桌上。 食材都是早就准备好的, 烧火热锅, 滑油快炒, 几分钟就出锅上菜,端到桌上时还冒着腾腾热气。 猪肚鸡是做起来最费时间的,但贺明珠早早就将盛放猪肚鸡的砂锅放在炉子上小火慢炖,这会儿刚好可以端出上桌。 这道菜是广式名菜, 一整只鸡去头去脚, 囫囵个塞进猪肚中, 加入红枣枸杞桂圆等辅材, 撒白胡椒去腥提鲜,长时间的小火慢炖后,炖好的汤色白味浓, 喝一口连眉毛都要鲜掉。 在这个交通和通讯不发达的年代,绝大部分乌城人从未去过广东, 更别提尝过猪肚鸡。 对于普通人来说,粤菜是一个意味着遥远和昂贵的陌生词汇。 贺明军在广东混了大半年, 很识货,一眼就认出盛在砂锅里的猪肚鸡是好东西,毫不客气拿起长柄勺,给自己和家人各盛一碗。 他先不急喝汤,筷子在碗里搅了搅,捞出斩成条的猪肚和撕成丝的鸡肉,尝了一口说:“炖入味了,又鲜又甜,明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听到二哥的话,贺小弟急急地往碗里吹了两口气,也不等汤凉下来,抄起小勺子就去舀汤喝。 喝完他砸吧砸吧小嘴,只觉得这是之前从来没尝过的味道,好喝得不知道要怎么形容,高兴地在地上蹦了两蹦。 “好喝!我喜欢!” 贺明国品品味儿,也不是说不好喝,就是太温和了,充满了南方柔婉和煦的腔调,不太适合他这种喜欢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北方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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