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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之后打磨抛光,上一层透明清漆,组装后制成完整的桌椅。 由于杨木材质轻软的特性,使其比其他木头更容易加工。而且杨木的纹理清晰美观,无须过多上漆修饰,就有一种自然而舒适的观感。 这些颜色淡雅的桌椅也使瓦房内看起来更加亮堂,在光线不足的时候,能起到增强明亮感的作用。 在设计这家新店的装修时,贺明珠参考了现代快餐店的布局和装饰,虽然由于时间紧张和材料有限,没能完全复刻,但也让新店有着与同时期饭店完全不同的就餐体验。 梁志胜在店里东摸摸西看看,连接下来的猪头宴暂时抛之脑后,满心都是“哇,这是什么”“哇这又是什么”的新奇感。 孙向前将菜篮子拿到厨房,交给了贺明珠。 一旁的贺明军瞟了一眼,惊奇地说:“怎么还有这么多的菜?你买的?” 孙向前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没买,大娘送的。” 村里很少见这样白净乖巧的学生仔,孙向前笑起来干净清爽,看着就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卖豆腐的大娘看了就喜欢。 她给孙向前捞了几块豆腐后,喊住他等一下,又去菜园子里拔了好几棵菜,孙向前推辞再三无果后,想要从兜里掏钱出来,把菜钱付了。 大娘强行把菜塞到他菜篮子里,又将孙向前推出了门,乐呵呵地说: “自家种的菜,不值钱,要什么钱呢,拿回去吃吧!” 孙向前无奈,只好提着菜篮子回来了。 听到孙向前买豆腐送菜的故事,贺明军有点郁闷地说:“我也在大娘家买过豆腐,怎么大娘就从没给我送菜呢?” 贺明珠正在给猪头焯水,闻言笑道:“可能是你长得看起来不像好人吧。” 贺明军很冤枉:“我哪儿不像好人了?我每次买豆腐都给钱了。” 他生了一副剑眉星目的英俊模样,偏偏这英俊中带了点血气,不仅看着不好惹,实际也很不好惹。 自从听说知青住过的大瓦房现在被外地人租了开饭店,老板还是个顶漂亮的年轻小姑娘,村里的二流子老光棍们沸腾了,闲了就过来转悠。 有次被贺明军撞见了,他拎着钢钎出去一趟,第二天,店外就再没见过这群二流子。 见识过贺明军眉压眼的狠戾模样,再听到这话,孙向前默默在心里腹诽:明珠同学她二哥,你什么时候看起来都不像好人啊…… 孙向前进了厨房,梁志胜屁颠屁颠地也跟进来,兴奋地说: “贺同学,你怎么想到这么设计饭店布局的?太厉害了,我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饭店!真想天天来这家店吃饭!” 一听这话,贺明军很骄傲:“那可是我妹妹,能不厉害吗?” 拎着抹布路过的徐和平吐槽:“哥们,你这有点太骄傲了吧……” 厨房里挤了一群人,吵吵嚷嚷的,拿个调料都不方便,贺明珠烦了,将这一群人都轰出去。 “走走走,别影响我做菜!” 梁志胜腆着脸想留下来:“我就看看,不偷吃……” 这话在场的人没一个相信的。 孙向前笑着将梁志胜拉出去:“我们还是在外面等吧。” 这四个人是老熟人了,互相都不陌生,是在一个饭桌上抢过菜的交情,坐在一起就开始侃大山。 梁志胜好奇心重,左问右问关于新店的事,贺明军就讲起了从选址租房再到设计装修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事,徐和平在一旁补充。 这俩家伙嘴上跑火车,把开店的事说出了花,九九八十一难都快要列出来了。 梁、孙两人还是没出校门的学生,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些事,新奇极了,忘了时间的流逝。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厨房内传出一股香味。 先是极淡,接着由淡转浓,直到满屋子都是铺天盖地的浓郁香味,像一只只小手,顺着鼻子游进肚子里,轻轻地勾搭着胃里的馋虫。 梁志胜的口水一下子就出来了。 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故事也顾不得听了,小跑着就朝着厨房过去了。 “我去端菜!” 贺明军和徐和平也站起来,他们俩吃得多,还算有抵抗力,一个说我去拿碗,一个说我去拿筷子,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孙向前慢了一步才站起来,想了想,他没去厨房挤,而是留在了外面,将两张桌子并在一起,以便等会儿几个人坐下来吃饭。 才摆好桌子,梁志胜高高举着一盘菜就出来了。 “嘿嘿,卤猪耳朵!” 他把盘子放在桌上,快手捻了一块猪耳朵塞到自己嘴里。 孙向前忙制止道:“哎,你还没洗手!” 梁志胜嘿嘿一笑,嘴里嚼着东西顾不上说话,又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猪耳朵,强塞到了孙向前嘴里。 这家伙没洗手! 孙向前一惊,要吐出来时,却先尝到了卤味的香气,一个犹豫,猪耳朵似乎就要在温暖的口腔内融化了,一种油润的脂香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他没忍住,轻轻嚼了一下,牙齿上传来的触感先是极致的软糯,然后才是软骨,清脆弹牙,当他咬下去,耳边似乎听到了“嘣”的声音。 糯,香,脆。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猪耳朵更奇妙的食材了。 小而薄的一块肉上,竟然同时汇聚了油润的肥肉、筋道的瘦肉,以及弹牙的脆骨。 一口咬下去,可以同时品尝到肥肉瘦肉脆骨这三种迥然不同的口感,每一口都是享受。 加上卤过的猪耳朵,其蕴含的丰富油脂都被逼到表面,吃起来油润咸香,口感滑腻,越吃越想吃。 几乎是下意识的,孙向前将这一块猪耳朵吃得干干净净。当咽下最后一块猪耳朵,他口中已经是空空如也,却还残留着浓郁的卤香味。 这一会儿工夫,梁志胜这家伙已经开始偷吃第二块、第三块了。 当他正朝着第四块猪耳朵下手时,手背被人啪地打了一下,疼得他嗖地一缩手。 “菜没上齐,人没坐齐,谁让你先吃的?” 贺明军端着另一盘菜出来,放在了桌上,凉飕飕睨了梁志胜一眼。 他明明是对着梁志胜说的,孙向前却有点羞愧,他刚刚也吃了一块…… 梁志胜这家伙脸皮厚,嬉皮笑脸地说:“哥,猪耳朵可好吃了,你要不也尝尝?” 说着话,他又去瞅贺明军刚端上来的菜,问道:“这是什么?猪舌头,还是猪脸?” 贺明军不理他,对孙向前说:“看好这小子,别让他偷吃了。明珠在厨房忙得一口菜都顾不上吃,别回头忙完一看,一桌子菜全被他给祸害了。” 孙向前很郑重地说:“放心,我不会让他再偷吃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美食摆在面前却不让我碰,这不是要人命吗?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这个考验干部啊!” “你就拿这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得起这样的考验啊!” 梁志胜叫得凄凄惨惨戚戚,孙向前不理他,深吸一口气,做起了菜品守卫者的工作。 明珠同学在厨房忙着给大伙儿做菜,不能让她吃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啊。 桌上的菜一样样地摆放上来,有凉有热有汤,颜色鲜亮,滋味各异,虽然都是猪头肉,却有肥有瘦有骨头,看起来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仅用一只猪头就做出了一桌子的宴席。 等贺明珠脱掉围裙过来吃饭时,其他人早已落座,给她留出了主位。 她一挑眉,也不客气,直接坐了下去,抬手夹了第一筷,示意道:“都是自家人,闲话不多说,咱们就开吃吧。” 话音未落,早就等急了的几人抄起筷子就朝早已看好的菜下起手来,各个心狠手辣,一时间店内不闻人身,只能听到碗筷碰撞的声音。 贺明军一向是动作最快的那个人,也是最识货的,瞅准了桌上的扒烧猪头肉,一筷子夹走一多半,先分给贺明珠,剩下的留着自己吃。 这道扒烧猪头肉是化用了淮扬名菜“扒烧整猪头”的做法,新鲜猪头剔去猪脑猪骨,只留肥厚的猪头肉,放入锅中与酱油、冰糖、甜酒等调料同煮,旺火煮沸,小火慢焖,直至汤稠肉烂。 出锅的猪头肉肥而不腻,肉质烂熟,猪头肉特有的肥厚油脂都被熬到要化不化的地步,用筷子夹起时,仿佛肉可以顺着筷子流淌下来。 吃上一口,猪头肉甜中带咸,入口即化,轻轻嚼一嚼,顺着嗓子眼就咕咚掉进了胃里。 贺明军最爱大口吃肉的滋味,一道扒烧猪头肉让他吃得不亦乐乎,头都不带抬一下。 徐和平则挑了生焗猪口条下筷子。 这道菜新奇,食材是猪舌头,做法是源自西餐的焗法,锅里不加一滴水,全靠食材本身蒸发的水分,通过砂锅传导热量,将切成薄片的猪舌缓慢焗熟。 这种做法做出来的食物鲜嫩香滑,滋味极为浓郁,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食材的原汁原味。 猪舌头作为食材来说,其本身的腥味极重,做不好的话吃起来就是一股异味,食不下咽。 贺明珠做菜一向细致,备菜时将猪舌头上的舌苔撕得一点不剩,切掉舌根处的淋巴,冷水下锅料酒去腥,将猪舌上的异味全都祛除干净。 她选用了葱头、辣椒、蒜瓣和老姜,下入砂锅与猪舌同炒,接着放入豆豉酱油调味,最后倒入一小杯白酒,小火焗焖后,出锅的猪舌又香又嫩,吃起来口感微辣,越嚼越香。 徐和平头一次吃猪口条,只觉口感新奇,不是瘦肉也不是肥肉,更与内脏的肉质完全不同。 相比于煎炒煮烧等传统做法,用生焗做法做出来的猪口条香滑脆嫩,又带有一丝丝的韧性。 徐和平细细品味,默默在自己的爱吃清单里加上了猪口条这一项。 下次他要买一整条猪舌头,请小老板单独给他做一份,谁也不分,就他自己吃独食,嘿嘿嘿~ 孙向前没和这几头饕餮抢那几盘子看着就肉多的大菜,而是拿起公勺,目标直指大碗里的豆腐羹。 虽然有点奇怪为什么猪头宴上会出现豆腐羹,但这道菜看起来雪白细腻,口味十足清淡,在一桌子猪头肉所制的各色菜肴中,有种独特的风味。 一勺子豆腐羹盛到碗里,他用小勺舀了一口送到嘴边,轻轻一抿,豆腐就在唇齿间融化。 孙向前反而一楞。 为什么这个豆腐羹吃起来会没有一丝豆腐特有的豆腥味呢? 也不是不好吃,相反的是,这道豆腐羹吃起来细腻鲜美,不需要咀嚼,入口即化。 孙向前又尝了一口,这次他吃得仔细,在豆腐之外,品尝到了一点其他食材的滋味。 这个食材是陌生的,极致的柔滑绵软,也极为的膏腴肥厚,甚至有种奶油般的奇妙口感。 孙向前忍不住问贺明珠:“这道菜很好吃,它的名字是什么?” 贺明珠笑得像只小狐狸,说:“这个嘛,就先不告诉你,保密,好吃就完事儿。” 孙向前满头雾水,但忍不住又舀了一勺。 算了,管它用的是什么食材,像明珠同学说的那样,好吃就够了。 贺明珠之所以没告诉孙向前,是因为这道菜用的是猪脑花。 有些人忌讳吃猪脑,光是看看都受不了,更别提吃到嘴里。 虽然不知道孙向前是不是忌讳群体的一员,但既然他已经吃了,就先别告诉他了,免得这倒霉孩子连其他菜都吃不下去。 不过看他吃得这么香,应该大概也许……不至于吧…… 这道豆腐蒸脑花是贺明珠的得意之作。 一般川渝地区吃猪脑花的比较多,口味大多也是麻辣一类,不管是涮火锅还是烤脑花,吃起来都是一个字,辣。 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川渝人民对辣味矢志不渝的热爱,另一方面就是猪脑花处理不好的话有腥膻气,需要下重口味调料将腥味压下去。 但新店这边准备的花椒麻椒不够,加上梁志胜带过来的这颗猪头是今天刚杀的,还算新鲜。 贺明珠索性另辟蹊径,取猪脑的嫩和鲜,将脑花上的血筋都撕干净,又放入姜末小葱料酒调味,加入焯过水后去除豆腥味的小块豆腐,上锅隔水蒸。 出锅后的豆腐蒸脑花雪白细腻,吃起来鲜甜可口,一勺舀下去,几乎分不出豆腐和脑花,只觉口味肥润丰腴,柔腻滑润,像是在空口吃奶油。 贺明军和徐和平这两只肉食动物本来对这道疑似豆腐羹的菜无感,但见了孙向前吃得香,便也来凑热闹。 一勺吃完,两人各自发出惊叹。 “我家明珠的厨艺真是没得说了。” “小老板怎么能把豆腐也做得这么好吃?” 贺明珠淡然一笑,深藏功与名。 梁志胜却在对着一盘菜纠结。 他从小到大经常吃猪肉,对猪身上的各个位置都熟记于心,哪怕是做熟的猪肉,他看一眼肉质就能将这块肉在猪身上的位置猜得八九不离十。 但今天这道菜却让梁志胜有点犯难。 无他,这道到底是辣炒猪啥啊?完全猜不出用的是什么肉。 按理说,今天宴席上的所有猪肉都来自于那颗硕大的猪头,而以他对猪头的了解,竟然不知道到底那块肉会有凹凸不平、呈波浪起伏的形状。 梁志胜夹了一筷子肉,仔细端详,看起来这肉不像是后天加工成这个形状,更像是原本就长这样。 他更疑惑了,脑海里把猪头拆解了一遍,从猪耳朵到猪鼻子再到猪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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